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现将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及规模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实际情况推荐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指导性指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推荐
(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19年选派简章,按实际情况推荐
二、 候选人条件及选派简章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相关项目的申请条件。请及时关注并查阅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址:www.cscedu.cn。
三、申请步骤
时间 |
事项 |
2019年2月18日前 申请人联系留学单位及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 |
申请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参加符合要求的外语考试或培训,按选派类别准备研修计划、成绩单、科研学术成果及重要奖项证明材料等相关申请材料等。 1.研究生在MIS系统中提交留学申请(说明见附件1); 2.本科应届毕业生填写《重庆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附件2); ★注:如申请者无单独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或相关证明,需要在外方邀请信中详细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申请者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
2月18日-2月28日 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学院,学院进行初审 |
1.研究生按照《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要求及说明》(附件1)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本科应届毕业生按照附件1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2.学院按照附件1要求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不少于4人)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推荐排序; 3.学院填写《学院汇总名单》(附件4,排名为学院推荐排序)。学院统一将研究生申请材料及汇总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培专业学位培养科郭老师,将本科生申请材料及汇总名单提交至教务处培养科贺老师。研究生院、教务处不直接受理单个申请者提交材料。 |
3月1日-12日 学校评审及公示 |
学校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网页进行公示。 |
3月10日-30日 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申请信息 |
被推荐的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申请信息(CSC平台网址:apply.csc.edu.cn)提交留学基金委要求的正式申请材料纸质版至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至国际处。 |
四、工作要求
1.“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是研究生培养国际化的重要项目,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选工作。
2. 学院应组成公派研究生项目专家组,指导研究生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高质量地做好出国学习计划、邀请信等申报材料的准备,并认真审核候选人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确定学院推荐排序。
3.联合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本院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国内导师应在对外联系、制定学习计划等方面对研究生进行认真指导,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
4.各学院可通过开展专项培训、留学回校研究生交流指导等方式,帮助项目申请研究生做好申请工作。
5.学院应在2019年3月1日(星期五)之前将研究生申请人校内评审材料和签字盖章的《学院汇总名单》交至研究生院408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学院汇总名单》至guoyu@cqu.edu.cn。将本科生申请人校内评审材料和签字盖章的《学院汇总名单》交至教务处培养科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学院汇总名单》至hefang@cqu.edu.cn
五、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董老师 65103019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科 郭老师 65103162
教务处培养科(本科生)贺老师 65111429
2019高水平项目QQ交流群:710173989
附件:1.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要求及说明
2.重庆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4.学院汇总名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25日